淘宝新增《逛逛创作者管理规则》 12月7日生效

  日前,淘宝宣布新增《逛逛创作者管理规则》,规则将于2022年12月7日正式生效。

  规则适用于使用淘宝逛逛平台【包括淘宝·光合平台、手机淘宝-逛逛】的服务,发布逛逛图文、视音频等内容的会员(以下简称为创作者)。创作者发布的逛逛内容可能在淘宝平台各站内渠道(包括创作者个人主页、逛逛公域、有好货、首猜、搜索等)及淘宝合作的第三方站点进行展示。

  主要变更内容为:《逛逛创作者管理规则》源于逛逛社区公约,本次新增以规则形式明确逛逛创作者的管理要求与规范,对账号信息、混淆行为等进行了调整。

  其中在信息发布及行为规范中【账号信息】方面,逛逛创作者在设置账号名称、头像、简介等账号信息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包含涉嫌侵犯他人权利、有违公序良俗或干扰平台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,包含旗舰、专卖及其同音字、异形字、形近字等词语。

  平台鼓励用户发布以下内容,优质内容会得到更多推荐:

  (一)内容原创:鼓励个人原创内容。严厉禁止搬运作品、盗用他人作品等行为,未经许可不得发布无版权作品(如新闻、游戏、电影、电视剧、综艺节目、体育赛事、境外节目等)。

  (二)内容真实正向:倡导积极正向的作品,鼓励真人出镜或讲解,提倡记录美好生活,表达真实的自己。避免虚假做作、卖惨博人眼球的行为;

  (三)内容优质:鼓励人设统一、画风清晰、完整度高和可看性强的作品。建议减少拼接网络图片、粗劣特效、无实质性内容、仅文字堆砌/滚动的作品。发布的优质内容有机会获得更多推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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